协会一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01-29 浏览次数:4

上海市康复器具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2010年1月28日上海市康复器具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上海市康复器具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于2010年1月28日下午在上海新东纺大酒店召开。会议应到代表 27 人,实到代表 22 人,请假代表 5 人,根据协会章程规定,会议有效。

        上海市民政局王万里副局长和会议代表见了面;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处处长沈家观、市民政局局属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领导胡振杰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王伟鹤会长代表理事会作的《2009年度协会工作报告(草案)》和《2009年度协会经费使用情况报告》;认真审议了《2010年度协会主要工作安排(草案)》和《2010年度协会经费预算报告(草案)》;以及《上海市康复器具行业自律公约(草案)》。会议认为,理事会在2009年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增强服务意识,紧密联系行业实际开展工作,做了许多务实有效的工作;在联系政府、反映诉求、服务会员,促进行业发展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同时也希望理事会进一步用好协会这一平台,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合作,促进协会和社会之间的交流合作,努力提升行业整体水平。会议认为,制定行业自律公约非常必要,有利于规范本市康复器具行业的经营行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自律,保障用户和消费者的利益,树立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大会以举手表决的形式一致通过了《2010年度协会经费预算报告(草案)》和《上海市康复器具行业自律公约(草案)》;以鼓掌形式一致通过了《2010年度协会主要工作安排(草案)》和《大会决议(草案)》。

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处处长沈家观、市民政局局属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领导胡振杰先后作了讲话。对协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希望协会在新的一年抓住机遇,加强调研,勇于创新,提升能力,按照服务企业、规范行业、发展产业的要求,进一步发挥协会联系政府和会员的桥梁作用,实现良性发展。

       会议希望各位代表要把会议精神带回单位,在新的一年里进一步关心和支持协会工作,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为协会的发展献计献策,齐心协力,共同努力,为促进上海康复器具行业的健康发展作出努力。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