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假肢与矫形器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5-17 浏览次数:6

各假肢矫形器生产装配机构:
    根据民政部《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注册办法》(民政部令第33号),协会受民政部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司的委托,负责假肢与矫形器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年检工作。
    依照民政部令第33号的规定:“制作师初始注册登记后,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注册登记机构申请严整。”请未提交年检材料的制作师务必于2009年6月10日前寄至协会联络部,逾期不予受理。年检合格的制作师将收到协会统一发放的防伪标签,同时未通过年检的制作师名单将被通报各省市民政厅(局)。
    联系人:付成城
    电话:010-63558757/63568376/63564603转8006 
    传真:010-63558578
    电子邮箱:crda_td@yahoo.com.cn
    通讯地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7号(中民大厦院内)中国康复器具协会联络部(邮编:10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