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假肢(矫形器)师技能鉴定考前培训班圆满结束
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假肢(矫形器)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根据《民政部关于2009年度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民函[2009]206号)精神和职业技能鉴定“先培训,后鉴定”的要求,受市民政局组织人事处和市福利企业管理处委托,上海市康复器具协会对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从业人员开展了考前理论知识培训,到11月1日培训班圆满结束。本次培训班得到了民政部人事司劳动工资(综合)处和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关心和重视,也得到了中国假肢学校的帮助和支持。
这次培训工作从10月13日开始,报考假肢师和矫形器师两个职业,各三个等级,共53名从业人员参加了理论知识的培训,其中申报假肢(矫形器)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9名,四级25名,五级19名。在培训期间民政部人事司劳动工资(综合)处杨凤欣副处长为学员作了《民政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工作报告》,中国假肢学校方新副校长专程到沪,为学员授课;在沪的假肢(矫形器)方面的专家分别为学员讲授了假肢(矫形器)专业理论知识;授课结束还对学员进行了模拟考试。通过培训,学员们系统地复习了假肢(矫形器)的理论基础知识,为参加假肢(矫形器)师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打好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