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康复器具协会上海办事处召开第二次工作会议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12-31 浏览次数:60

在中国康复器具协会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在福建省假肢中心的大力协助下,协会上海办事处第二次工作会议于2009年12月18日在福建省福州市成功召开。副会长兼秘书长蔡卫义、副会长卞卫国、会长助理范真理、联络部主任包萍和办事处各位副主任徐祖义、张冬喜、孙刚、哈晓玖、庄建萍、王鹏等参加了会议,上海市康复器具协会王伟鹤会长、上海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处黄芝娟、福建省假肢中心杨文兵主任、河南省假肢中心张工部主任等应邀参加了会议。
        本次工作会议是根据协会上海办事处首次工作会议的精神,为推动上海办事处在华东地区相关工作的开展,加强各方的沟通与合作而召开的。会议由协会上海办事处常务副主任徐祖义主持,福建省假肢中心杨文兵主任致辞。
会议听取了徐祖义代表中国康复器具协会上海办事处所作的2009年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计划。在协会的领导下,2009年协会上海办事处积极开展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其一,关注人才培养,推进行业进步。在从院校的专业教育培养和行业的专业人员培训两个方面,对院校和协会建立紧密、有效的互动合作机制,为行业提供人才支撑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提出了除了高等院校培养专业学生以外,应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假肢矫形器行业在职专业人员的文化素质,依靠“校协合作”以“工程硕士”、“技师学院”等形式,学习掌握较全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从而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行业在社会中的地位和话语权;其二,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培训质量。根据新的需求,开设培训新的课程,满足了专业人员的不同需求,平均满意率为98%;其三,整合各方资源,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努力提升中国康复器具协会的社会影响力;其四,积极发挥各副主任单位的作用,协助当地行政管理部门实施行业规范管理。
        会议还听取了华东六省一市各位副主任的交流发言。大家介绍了协助当地行政管理部门贯彻“民政部29号令”实施行业管理的情况和经验。也提出了实施中遇到的问题、难点和建议,并表示将克服困难,联合工商管理部门,继续努力推进当地贯彻“民政部29号令”的工作。目前,华东六省一市已有三个省市完成了“民政部29号令”的全面实施工作,达到了上海办事处预期的工作目标。
        会议特别安排了江苏省伤残人康复中心张东喜主任向与会者介绍江苏省民政厅开展民政特有工种技能鉴定工作的经验。根据民政部的有关精神,在民政部人教司的正确指导下,江苏省民政厅领导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2006年底,将民政特有工种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纳入省民政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由厅人事教育处专人负责,工作任务到位,责任到人。2007年6月向民政部申报了建立江苏省民政特有工种技能鉴定站,拨专款10万元,启动鉴定站工作。在认真学习和研究有关文件、政策法规的基础上,确立了自己的建站模式和组织形式,并做到了培训和鉴定工作分离。培训工作由江苏省民政干部学校承担,鉴定工作由民政特有工种技能鉴定站实施,两项工作由民政厅人事教育处统一领导和协调。经各方努力、协同工作,2007年12月圆满完成了建站工作,并进行了本省的假肢(矫形器)师职业技能的培训和鉴定。
        分管上海办事处工作的会长助理范真理的发言,要求上海办事处在协会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地区间在产品、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开创性地开展工作。在新的环境下,继续做好协会的各项工作,探索一条协会办事处这一区域性组织的运行管理模式。
        最后,应邀参加本次工作会议的协会领导蔡卫义副会长作了总结发言。首先,他充分肯定了这几年协会上海办事处所开展的各项工作,并认为本次工作会议的召开是有益的、成功的。希望上海办事处继续努力工作,建立交流沟通机制,实施行业规范管理,为全国康复器具行业的健康发展作出贡献。其次,蔡卫义副会长对大家在交流发言中,提到的一些问题和建议进行了解答,提出了解决问题的一些思路,并希望各地要正确理解和把握“民政部29号令”的精神,积极协助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实施行业管理,以促进行业的发展、壮大。同时,他就目前行业协会的现状和发展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希望大家以“反映诉求,协调政府”为主要职责,多做工作、做好工作。最后,蔡卫义副会长向与会者介绍了协会2009年做的几项主要工作,并回答了大家所关心的问题。
        会议要求:
       (一)协会上海办事处各副主任单位应积极协助地方行政管理部门,推动当地康复器具行业的管理工作,全面贯彻实施民政部第29号令,力争2010年华东六省一市全部实施行业规范管理。
       (二)应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的优势和协会上海培训基地的平台,重视行业专业人才的培养。整合资源、开展合作,协助地方行政管理部门搞好假肢(矫形器)师职业技能的培训和鉴定工作。
       (三)要完善上海办事处的管理,加强交流和沟通,增强组织的凝聚力。根据协会的总体要求,完成协会交办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