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辅助器具领域新批准发布12项国家标准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标准公告(2021年第14号),全国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的国家标准批准数量共计12项,其中,新制定11项、修订1项,涉及假肢2项、矫形器2项、助行器具6项、言语障碍者用辅助器具1项、造口和失禁辅助器具1项。截至目前,残疾人康复和康复辅助器具领域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共147项。
在假肢和矫形器领域,《假肢师服务规范》和《矫形器师服务规范》两项服务标准对我国假肢师和矫形器师在配置服务过程中的基本要求进行了规范;《上肢假肢装配通用技术条件》、《六自由度外固定支架》两项产品标准对企业的生产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
助行器具领域产品主要以轮椅车和单、双臂操作助行器为主,本次发布的6项标准中,有5项是使用翻译法、采用ISO国际标准制定的基础性国家标准,提高了我国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对相关产品的质量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在言语障碍者用辅助器具领域,《言语障碍者用电子沟通板通用技术条件》标准的制定,对规范和提高电子沟通板产品质量,改善言语障碍者的状况,具有重要意义。
在造口和失禁辅助器具领域,增加了灌洗装置的要求,可以有效降低造口周围皮肤刺激反应的发生率,有利于提高老年人、残疾人生活质量和水平。
下一步,全国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将组织标准起草组和有关单位,开展标准的解读、宣传和实施工作,让标准真正“活起来”,走进老百姓身边。